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/綜合報導
台南一名人妻小玲(化名)日前主動向丈夫阿嘉(化名)自爆,她與一名裝潢師傅阿雄(化名)發生婚外情,但被阿雄的妻子阿春(化名)發現,面對阿春需索無度的求償無法支付,只能求助阿嘉,經阿嘉逼問,小玲才將外遇的事娓娓道出,阿嘉憤怒之餘,也向阿雄提告求償50萬元,全案經台南地院法官審理此,考量到阿嘉與阿雄名下皆有房地產,最終判阿雄應賠償阿嘉20萬元較為適當。
阿嘉在判決主張,阿雄承攬妻子店面的裝潢工程,沒想到2人竟然展生情愫,自2017年開始交往,但2人的不倫戀在2019年12月被阿春發現,阿春要求小玲簽下40萬元本票,孰料40萬元清償完畢後,阿春又開口要求其他賠償,妻子已經走頭無路,便向他坦承外遇,他才決定對阿雄提告求償50萬元。
阿雄對此辯稱,他是在大約5、6年前承攬小玲的店面裝潢工程時,聽小玲抱怨一些婚姻的事情,兩人之間可能有點曖昧,是老婆委託徵信社錄音發現他們的事後,小玲也同意簽立切結書及本票,條件是不能讓阿嘉知道;他自認此事已經告一段落,也沒有再向小玲要求支付其他款項。
小玲則證稱,她與阿雄是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,是阿雄主動追求她,2人在2017年間開始交往,交往期間曾在車上發生性行為,結果被阿春抓包,她才簽下40萬元本票,沒想到今年3月阿春又開口要求支付其他賠償費用,她實在無力負擔,才決定向阿嘉坦白。
台南地院法官表示,除了小玲的證詞外,阿雄與老婆的LINE對話紀錄、以及阿春在臉書的留言,都曾提及小玲與阿雄發生婚外情的事,阿雄也為此道歉,可見阿雄與小玲確實曾經交往並發生性行為。
法官認為,阿雄明知小玲已婚,仍與小玲交往並發生性行為,確實侵害到阿嘉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,考量到雙方名下皆有房地產,最終判阿雄應賠償阿嘉20萬元較為適當,全案仍可上訴。
照片來源:翻攝畫面
【此文章轉載來自 政治新聞 – PChome Online 新聞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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