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洪正達報導
▲少年的主動出擊,讓共同生活已久的後媽拿下監護權,也成功擺脫覬覦雙親遺產的妻親。(示意圖/Pixabay)
台南一名父母雙亡的13歲少年,社工原先依法定順位將監護權交給外祖父母,但少年主張繼母一路照顧他,且有完善的環境可供成長,於是自行上網蒐集資料後向法院提出聲請,另一點是想擺脫覬覦父母遺產的親戚,後來法院審酌後,果真將他的監護權判給繼母。
少年年主張,自己分別於2018年、2024年分別失去自己的媽媽和爸爸,監護權在法定順位上落在外祖父母,但外祖父母早在媽媽過世後就已沒有來往,甚至拿走媽媽身後留給他的大學教教育基金,跟爸爸還有遺產糾紛等,雙方早已斷聯,因此他反對由外祖父母擔任監護人。
此外,少年也說在爸爸過世後,親戚其他人並未提供扶助,甚至借錢後就耍賴,其中一人一口氣借走120萬元,後來知道爸爸過世後,竟然回頭獻殷情想爭取監護權,但一直以來都是繼母在照顧他的生活,也共同處理學業問題,因此他上網查過相關條文後,決定聲請監護權改定。
外祖父母則反駁,當年少年在念幼稚園時程幫忙照顧,直到少年的媽媽過世後,父親一直認為他們要侵占遺產才導致雙方失聯,但他們並未侵占保險金,且大部分的款項已交給少年及其父親,兩人也主張自己身心健康良好,有經濟能力及親情支持少年成長,反咬繼母有債務重整程序。
而法官在審酌雙方說法後,認為少年從小學3年起就由繼母在照顧,對生活、學業的支持一應具全,且外祖父母皆已年過80,過去已長達6年多未再與少年接觸,難以勝任監護職責,因此將監護權判給繼母及社會局擔任共同監護人,而親生父母的遺產則交付信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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