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書揭露,劉男婚外情對象竟是小女兒的前同事,因小女兒發現父親刻意拔掉行車紀錄器電源線,進一步查看記憶卡才揭發了這段不倫戀,沒想到父親出軌偷吃,還誇張開大女兒的車去幽會。
大女兒從妹妹口中得知父親外遇,從行車紀錄器中證實開房紀錄,行車紀錄器顯示,父親2022年時曾開車載小三劉女前往汽車旅館偷情,隨後,她在父親和劉女的LINE對話中,發現了更多不堪入目的內容,劉女對父親深情告白「不會後悔跟你在一起」,而父親也以「老婆」稱呼劉女。
劉男妻子發現丈夫外遇後,怒告小三劉女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,全案經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審理,因劉女未出庭申辯亦未提出書狀陳述,最終判賠10萬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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