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夫阿文(化名,下同)與女子小薰在桃園某宮擔任員工,阿文老婆玲玲揪出,二人在去(2024)年發展不倫戀共赴摩鐵,阿文還被錄到說:「五年沒碰女人,突然碰到妳,好滿足」等語。玲玲提告求償並主張,阿文上摩鐵被小薰男友扁了一頓後,二人仍堅持繼續不當交往,侵害情節重大。桃園地院審後,上週判阿文、小薰應賠45萬元。
玲玲主張,她與阿文在1993年結婚,2005年曾因男方外遇離婚,隔年再婚,未料阿文仍不知悔改,2024年5月至7月期間多次與小薰暗通款曲,甚有共赴汽車旅館行為,小薰男友發覺被戴綠帽憤拿長柄鐮刀扁阿文,二人依然故我,繼續不正當交往,侵害情節重大,被告二人應賠60萬元。
玲玲舉證阿文與小薰的通話錄音譯文及光碟,阿文向女方表示,「你那個來囉,難怪這麼開心」、「所以我才說我們去汽車旅館……我看到妳就很心動,很心動,就想要摸一摸,摸妳的身上……我五年沒有碰女人,突然碰到妳,就覺得哇,真的,我跟妳講坦白的啊,我五年沒碰女人,突然碰到妳,好滿足」等語。
阿文被小薰男友扁後,另段錄音阿文說,「主要是在一起的事情,不要講出來都沒有錯……那當然我對我太太不忠,人家會講。假如我那件事情我都不提,都沒有什麼事」、「我賠給妳200萬,賠給妳還是賠給OOO(小薰男友)……假如賠給OOO,就表示我們有上床,所以才會勝訴啊,而且要被抓到」。
阿文抗辯,對話內容確實存在,小薰跟女兒一樣大,自己喜歡開玩笑,「汽車旅館」、「碰女人」只是一般把妹話術,「只是看她很可愛跟我女兒一樣」。
法官檢視錄音譯文後認為,被告二人顯有不當交往情況,辯稱什麼把妹用語,根本是挨告後臨時杜撰的說法,哪有正常長輩、晚輩這樣互動;而就對話內容,更顯示男方有婚在身彼此知情,是一般社會通念所不能忍,玲玲主張婚姻生活受侵害自屬有據。
法官審酌,玲玲與阿文婚姻關係30多年,而男方與小薰不正當關係至少持續2個月,東窗事發還不知悔悟回頭,不法行為情節非輕,視玲玲精神苦痛程度重大等情狀,認得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45萬元。可上訴。
此文章出處來自 TVBS | LINE TODAY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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