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指出,周姓男子和妻子在2018年12月間結婚,並育有2名未成子女,婚姻初期生活尚屬美滿,詎料周男於2022年11月某日起,透過交友軟體Badoo結識一名外籍女子,謊稱自己單身,並以結婚為前提交往,截至2023年9月25日止,多次合意發生性行為,周男又以籌備婚禮需要資金為由,於Twitter 網站以帳號販售對方裸照,復媒介對方以「口技教母」藝名與不特定第三人進行性交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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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周男在2022年間結識另外認識一名印尼籍女子,也謊稱自己單身,進而交往發生多次性行為,導致對方懷孕,前年9月間進行人工流產,而周男也在雙方交往期間拍攝對方的裸照,在Twitter 網站販賣牟利。

經周妻發現丈夫外遇,雙方在去年9月協議離婚,周妻另向桃園地院民事庭提出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,求償80萬元。周男坦承外遇2女,惟否認媒介小三從事性交易及拍攝裸照,並以目前無業,仰賴之前的積蓄勉強度日,還要支付子女至少2萬4千元的撫養費等情,認為賠償金額實屬過高,請求給予分期給付,法官審酌後判決應賠償6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
文章來源:壹蘋新聞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