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花是一位安親班的才藝老師,年薪70萬元,她藉由購買穩定的配股配息股票,年領20萬元的股利。她的主管城武年薪90萬元,雖然兩人的年收入相同,但小花卻繳納了較少的所得稅。這背後的原因是小花的收入中包含了股利收入。
存股族的節稅策略:
- 股利合併計稅優惠
股利收入可以享受8.5%的可抵減稅額優惠,每戶最高限額為8萬元。以小花為例:
小花的總所得為90萬元(薪資70萬元 + 股利20萬元),扣除112年度的免稅額9.2萬元、單身扣除額12.4萬元及薪資特別扣除額20.7萬元後,她的綜合所得淨額為47.7萬元(90萬-42.3萬=47.7萬)。
依照稅率,56萬元以下的綜合所得淨額按5%計稅,因此小花應繳納23,850元的稅款(477,0005%=23,850元),這與她的主管城武應繳的稅額相同。
但由於小花的20萬元股利收入可以享有8.5%的稅額抵減,計算後她可扣減17,500元(200,0008.5%=17,500元),最終僅需繳納6,850元的所得稅(23,850-17,500=6,850元)。
雖然年收入相同,小花因為有股利收入,比城武節省了近2萬元的稅款!尤其是適用5%稅率的存股族,這種節稅效果更為明顯,因為股利收入部分,先按5%計算,但最終可以用8.5%扣回,實現了3.5%的稅額抵減,達到節稅目的。 - 股利所得的稅制選擇
A. 股利合併計稅可享有8.5%稅額抵減,每戶上限8萬元。
觀察一: 總所得在98.3萬元的存股族可利用稅額抵減節稅,因為112年度56萬元以下稅率為5%,加上免稅額、單身扣除額及薪資特別扣除額總和42.3萬元,總計可達98.3萬元。
觀察二: 股利所得在94萬元以下的存股族適用,因為稅額抵減上限為8萬元,超過94萬元的股利部分將無法享受8.5%的稅額抵減優惠。B. 股利分離課稅,採28%單一稅率。對於適用超過30%稅率的高所得者,可考慮試算是否分離課稅更為有利。 - 選擇購買KY股票或海外基金
海外收入低於100萬元不需申報,超過100萬元但基本所得額在670萬元以下者,亦無需繳納基本稅額。
當選擇註冊地在海外的基金或KY股票(註冊地在海外但在台灣上市)時,這些資本利得及配息收入將納入海外所得,依最低稅負制計算。 - 不參與除權息,除權息後買回股票
高所得者在股票除權息前賣出股票,可避免股利收入產生,因目前不徵收證券交易所得稅,達到節稅效果。
需注意的是: A. 出售股票的成本,如證券交易稅(股票0.3%,ETF 0.1%)及券商手續費,是否划算。
B. 出售時間與買回時間是否符合高賣低買,如無法在股票填權息前買回,可能無法賺到填權息。 - 「出借股票」節稅
所謂「出借股票」,即借券操作。在遇到除權息時,由於股票已出借,持有人不會有股利收入,但會有權益補償股利。借券收入將列為租金收入課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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