❓諮詢提問
我想離婚,對方一直不肯簽字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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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們的 離婚懶人包 系列中有提到
台灣目前有三種離婚方式
既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做「協議離婚」的情況下
就必須選擇走「離婚訴訟」程序,或是調解、和解方式
而這些就都是程序上的問題
可以去離婚懶人包的篇章中參考內容
這一篇要介紹的是
在針對「協議離婚」的情況下
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雙方達成共識,完成協議離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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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如何「讓對方簽字」?
關於這個,就不是程序上的問題了
而是「溝通」與「手段」的問題
這裡可以用一個簡單的角度去試想現在的情況——
「我希望對方答應我提出的要求。」
那要怎麼讓對方答應?
這就是一個日常生活很常見的問題了
你要用什麼方法手段,就要自己去動腦想
看過小朋友之間交換玩具或糖果時的談條件嗎?
又或者是請人幫忙後的包紅包答謝
企業集團的併購條件等
大概就是這個意思
這個部分關係到對方的個性、需求、身分地位、家人等等
對方是不想離婚?還是不滿意離婚條件?
又或者是離婚對他的社會地位會有所影響?
而這些性質通常就是你會最清楚
當然
我們還是有一些「外力資源」可以協助處理這方面的問題
🔻對方不想離婚或不滿意離婚條件
我們可以請第三方專業人士來協調
通常會建議委託家事專長的「律師」
夫妻雙方約在律師事務所,由律師擔任第三方身分來協助雙方協調離婚
有些情況也可以找熟悉的心理師、社工、徵信業者等
有在接觸相關業務的人員
畢竟有一個「中立」的第三方在場
對於協調過程會是個不錯潤滑劑
也可以減少雙方的情緒因子,平息一些火爆的場面
但這畢竟還是屬於一件「溝通事」
當然還是有可能失敗的
這樣後續就真的只能走其他程序了
🔻其他方案
有些公司會接這類關於「想跟對方離婚卻離不掉」的案件
就像上面說的,這是關於「溝通」與「手段」的事情
當然方法也就有千百萬種
也可以使用一些手段「製造」方法
讓對方「願意」不走程序,而選擇跟你協議離婚
畢竟
市場有需求,自然就有人提供服務
有興趣的人,可以追蹤我的 徵信懶人包 系列
會有相關的篇章做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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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總結
在離婚的選項中
協議離婚確實是相對簡單的
比起最少半年起的訴訟程序
可以減少雙方許多時間、精力甚至經費
在能協議的情況下離婚是最舒服的
當然能不能協議就又是另一回事了
很多時候
即使雙方都知道協議對雙方來說都是最好的選項
但往往還是會選擇訴訟程序,或者是其他更麻煩的選項
這個牽涉到「賽局理論」的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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