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歲肇事少年父親18日下午離開士林地院,公開鞠躬道歉並表示會為兒子負責。(圖/記者塗豐駿攝)回顧案情,這名15歲少年為了向朋友證明自己會開車,於是趁外公出國之際,偷偷跑到外祖父家偷鑰匙開車找朋友,沒想到,才開了10分鐘左右就出事,由於沒有經過駕訓班培訓,會車時緊張分不清油門與煞車,連人帶車失控高速直衝東湖市場的臭豆腐攤位,釀成3死2傷。
警方昨(18)日詢後將肇事少年送往台北士林地院,同日下午3時30分,法官裁定肇事少年盡速送少觀所收容,後續將依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調查。律師蘇家宏通過臉書粉專表示,肇事少年本身將面對刑事責任,一般車禍肇事致人死亡案件,多以過失致死罪來認定,但由於少年15歲未成年,將依照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由少年法庭處理,法官可以依法處理,但若認定「犯罪情節重大」案件就將轉由檢察官處理。
蘇家宏律師也提到,檢察官也會從相關狀況來判斷少年的行為是否有「不確定殺人故意」,關鍵在於行為人對於無照駕車會造成他人死傷是否有所認知,如果對於這樣死傷的結果,行為人也覺得不違反本意而駕車,就會追訴此「犯罪」。
少年遭裁定收容雙手上銬上囚車。(圖/翻攝畫面)至於監護人可能會面臨死者家屬求償的部分,蘇律師解釋,在法律上,未成年人如果傷人性命或健康,所造成他人的損害,未成年人與法定代理人要連帶負賠償責任,因此少年的父母親會面對民事鉅額的賠償訴訟。除非少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舉證監督並沒有疏忽懈怠,或是發生完全無法避免的損害,才可能免責。
蘇家宏律師也補充,因為少年父母離異,如果是父母共同負擔親權(監護權),代表父母兩人都是法定代理人,如果是單獨一方負擔親權(監護權)的人,將面臨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的民事責任。
此文章出處來自社會新聞 – PChome Online 新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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