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外遇的人都該下地獄」小三認錯道歉 法官判賠正宮40萬 | ETtoday新聞雲 | 權威徵信社
▲「小三」認錯願下地獄,侵害配偶權判賠40萬。(圖/示意照與本案無關/Pexels)
記者郭世賢/新北報導
陳姓人妻發現丈夫與「小三」有染,不僅在她的住處,還在剛買的車上發生性關係,時間長達2年餘。小三為此向陳女認錯:「如果外遇過的人都該下地獄……我接受。」新北地院認定,小三與陳女的丈夫發生多次性關係,時間長達2年餘,侵害陳女配偶權情節非輕,判決小三須賠償陳婦40萬元損害賠償。
陳女提告指出,她與丈夫結婚21年,婚後育有1兒1女,2024年發現丈夫於2019年認識「小三」後,自2022年起開始在她的住處及新買的車上發生性關係,大約每1至2周就會發生1次,時間長達2年餘。
陳女的丈夫被抓包後認錯,並簽下和解書願意賠償陳婦;小三也向陳婦認錯道歉,在傳給陳女的LINE訊息中寫道:「錯了就是錯了……我沒資格多說什麼也很有誠意跟你和解」、「這件事我們做錯……我們認錯,如果外遇過的人都該下地獄……我接受。」
陳女主張,她得知丈夫外遇後,精神幾乎崩潰,並檢具就診紀錄、丈夫的和解書,以及與小三的LINE對話內容,提告向小三請求100萬元損害賠償。
法院審理時,小三坦承與陳婦的丈夫發生性關係長達2年餘,願意賠償陳婦,但無力支付100萬元;法官認為小三侵害陳婦配偶權時間長達2年餘,情節非輕,考量小三的收入狀況,判處小三應賠償陳婦40萬元損害賠償。
【權威徵信婚姻法律24H免費諮詢專線】

LINE:@573ybypq

文章來源: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50302/2918038.htm
Leave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