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/綜合報導
台中市一名女子小珍(化名)與丈夫阿興(化名)結婚多年,2人婚姻幸福美滿,孰料直到去年,小珍抓包阿興在外有小三,對象竟然是自己的親姊姊小芬(化名),氣得將姊姊告上法院並求償100萬元。台中地院審理後,判小芬須賠小珍25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小珍與阿興在2019年3月結婚,2人也育有一名子女,原先一家和樂融融,直到2021年3月間,小珍赫然發現,丈夫竟然跟自己的親姊姊小芬發展出不倫關係,2人在小芬位在苗栗的住處發生性行為,姊妹倆的關係就此決裂。
小珍在判決中表示,丈夫與姊姊發生關係後,2人每個月至少會在住處或摩鐵發生1次性行為,彼此之間的對話也變得曖昧,姊姊也常常發送充滿性暗示的訊息、照片給丈夫,就連外出期間,姊姊也毫不遮掩,會與丈夫做出親密的肢體動作,這段關係直到2023年10月中旬才結束。
小珍對於丈夫出軌,對象還是自己的親姊姊,讓她相當崩潰,而小芬是自己的姊姊,卻做出這種悖倫、背棄親情的行為,也讓她受到極大痛苦,因此將姊姊告上法院,求償100萬元。
台中地院衡量雙方的社會地位、經濟情況及各種條件後,認為100萬元過高,應該減為25萬元較為合適,最終判小芬須賠償小珍25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照片來源:翻攝畫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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